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,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,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。
1.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:
1.1.1 现场勘测;
1.1.2 确定电源进线、变电所或配电室、配电装置、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;
1.1.3 进行负荷计算;
1.1.4 选择变压器;
1.1.5 设计配电方案:
1)设计配电线路,选择导线或电缆;
2)设计配电装置,选择电器;
3)设计接地装置;
4)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,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、配电装置布置图、配电系统接线图、接地装置设计图。
1.1.6 设计防雷装置;
1.1.7 确定防护措施;
1.1.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。
1.2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,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。
1.3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,必须履行“编制、审核、批准”程序,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,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。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。
1.4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、审核、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,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二、电工及用电人员
2.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,持证上岗工作;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。
2.2 安装、巡检、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,必须由电工完成,并应有人监护。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。
2.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3.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,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,严禁设备带“缺陷”运车转;
2.3.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;
2.3.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,并应关门上锁;
2.3.4 移动电气设备时,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。
三、安全技术档案
3.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,并应包括下列内容:
3.1.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;
3.1.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;
3.1.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;
3.1.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;
3.1.5 电气设备的试、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;
3.1.6 接地电阻、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;
3.1.7 定期检(复)查表;
3.1.8 电工安装、巡检、维修、拆除工作记录。
3.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。其中“电工安装、巡检、维修、拆除工作记录”可指定电工代管,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,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。
3.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。定期检查时,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。
3.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、分项工程进行,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,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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